首页> 中文期刊>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中南军政委员会 中南区水利工程留用土地办法的命令

中南军政委员会 中南区水利工程留用土地办法的命令

         

摘要

<正>为适应中南区水利工程之需要,祛除水害,开发水利,划一水利工程留用士地范围,特制定「中南区水利工程留用土地办法」,经本会第三十次行政会议讨论通过,兹特随令公布,定于本年十一月份起正式执行。仰各级政府,各级水利机关,以及各有关人等一体遵照并转饬所属遵照执行为要!此令六省二市,各级水利机关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