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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训令

     

摘要

<正> 事由:为政府部门干部调动须经政府系统办理任免程序转令遵照由省直属各机关、南昌市人民政府、赣西南行署、各专署、市、县人民政府:奉中南军政委员会会民字第○一六二号通令内开:「查近来政府系统干部调动,发生未经政府办理免职程序,即到党军群部门分配工作,致使政府干部主管部门,无法掌握,影响干部调配。兹决定今后凡政府系统干部调出政府部门工作时,非经任免机关正式命令免职不准他调,如政府部门互相调动,亦须按级绖任免部门办理免职、任命等程序,方得调动,合亟令仰遵照为要!此令。」等因,即希遵照执行为要!此令。主席邵式平一九五○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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