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湖北省人民政府公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湖北姚家平水利枢纽工程占地和淹没影响区新增建设项目及迁入人口的通告(鄂政函20217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湖北姚家平水利枢纽工程占地和淹没影响区新增建设项目及迁入人口的通告(鄂政函20217号)

     

摘要

恩施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规定,为保证姚家平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和移民搬迁安置工作顺利进行,特通告如下:一、湖北姚家平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征地范围涉及恩施市的马者村、高台村、木贡村、营上村、田凤坪村,利川市的小谷槽村、牛栏坪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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