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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农村中小学 危房改造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摘要

正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省建设厅《关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的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施科教兴鄂战略的重要举措,省人民政府已将其列入今年要着力办好的八件实事之一,各地、各部门一定要本着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精心组织,扎实工作,确保危房改造工程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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