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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1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摘要

<正>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1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1]2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地在贯彻国办发[2001]28号文件的同时,要结合工作实际,继续贯彻执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迅速落实2001年农民负担预算方案的紧急通知》(鄂办发电[2001]33号)。鄂政办发[2001]61号 2001年5月3日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1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1]2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地在贯彻国办发[2001]28号文件的同时,要结合工作实际,继续贯彻执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迅速落实2001年农民负担预算方案的紧急通知》(鄂办发电[2001]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1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 2001年4月25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农业发展新阶段为加强农业基础、保护农民利益、维护农村稳定而采取的一项重大改革。搞好这项改革,对规范农村税费制度,从根本上治理对农民的各种乱收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进一步巩固农村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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