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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处理灾民逃荒问题的指示

         

摘要

<正> 去冬今春我省及友鄰省灾区曾发生灾民盲目外逃现象,仅淮阳专区逃出灾民六万九千馀人,苏北皖北山东平原各灾区逃入我省灾民经安置遣送劝阻補助路费者已达十三万馀人,汴市今春四月份逃来民竟达四万七千馀人。这不仅妨碍生产自救增加社会混乱而且往返遣送浪费钱粮,灾民辗转道途发生因扒车轧死轧伤及个别冻饿疾病交加致死的现象,今秋受灾地区虽多能接受过去惨痛教训,进行了有领导有计划的疏散迁移(如潢川踅子区将受灾惨重的灾区由县编组介绍到双柳仁和二区进行分田),但目前我省仍有零星或成批的灾民逃出与逃入现象。据四平、上蔡、桐柏、灵宝、阌乡、浴宁、商水、澠池等县八九月份不完全统计已逃出五九四○人准备逃荒的有八万馀人;苏北、皖北逃入许昌、郾城、通许及郑市灾民已有九千馀人,并发生偷荘稼抢粮现象,种麦后季节性的逃荒将更形严重,各地对此问题必须根据下列原则速作有效解决:(一)就地坚持不要逃:各地应派得力干部深入了解灾民实际困难,分别不同情况,用进行急赈贷款,及收购土产调配粮食,发动亲鄰相帮,灾民自已筹措,并组织参加挖河等办法,解决生产资金与生活困难,竭力停止外逃现象,不应采取听之任之态度,种麦后重灾区及群众有逃荒习惯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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