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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拨发生产救军贷粮的指示

         

摘要

<正> 为着开展生产救灾工作,进一步解决灾民各种副业生产中的资金困难,做好今冬副业生产打下明春渡荒基础,省府决定将上级拨发之生产救灾贷粮四千四百万斤分配各地(分配数字附后),为了做好这一工作,特作如下指示:(一)生产救灾贷粮贷放原则是根据灾情程度有重点的用到重灾区,通过有领导的群众自报公议和组织批准的正确贷放方法,根据困难程度,生产能力确定贷户与贷额,做到「困难大者多贷」,「困难小者少贷」及「无困难者不贷」,坚决防止平均主义的分配和不择对象的乱贷。(二)生产救灾贷粮主要是用于解决重灾区贫苦而能劳动生产的灾民在副业生产中的资金、原料、工具及推销上的困难,藉以提高灾民生产自救力量,顺利开展副业生产,从而解决灾民的生活困难;所以各级干部在思想上首先要明确贷放过程也是组织生产过程,结合贷放,大力发动和组织群众生产,使生救贷粮发挥其在生产救灾最大的效用。坚决反对「发一点吃一点」「坐吃山空」等不积极投向生产的单纯依赖救济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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