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杭州政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在杭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实施意见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在杭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实施意见

             

摘要

cqvip: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积极稳妥推进我市行政区域内国有企业(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和市属及以下国有企业)承担的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气及物业管理(以下简称'三供一业')职能分离移交给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工作(以下简称'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45 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浙江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147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