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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社会救助对象医疗救助相关标准的通知

     

摘要

京医保发[2019]15号各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京政办发[2018]50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减轻社会救助对象医疗费用负担,现就调整社会救助对象医疗救助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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