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修改《北京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试行)》部分条款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修改《北京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试行)》部分条款的通知

         

摘要

京卫食品[2015]18号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结合我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的实际情况,经研究,我委决定对《北京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试行)》作如下修改:一、删除第五条第二款。二、第九条修改为:"办理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的,食品生产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