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交通运输领域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 皖交政法函2021236号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交通运输领域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 皖交政法函2021236号

         

摘要

各市(广德市、宿松县)交通运输局、司法局,省交通综合执法局: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建设人民满意交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决定在全省交通运输执法领域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以下简称"轻微免罚")清单和告知承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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