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储备粮承储资格认定推行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皖粮仓网函〔2021〕12号)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储备粮承储资格认定推行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皖粮仓网函〔2021〕12号)

     

摘要

各市、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现将《安徽省省级储备粮承储资格认定推行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1年2月22日安徽省省级储备粮承储资格认定推行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深化“减证便民”行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