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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营业税免税政策的通知

             

摘要

cqvip:2015年8月3日财税〔2015〕8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的要求,完善人身保险产品营业税政策,简化和规范政策执行,现将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营业税免税政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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