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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562号)

     

摘要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经专家考核评审等相关程序,现公告如下。一、四川省饲料工作总站(四川省蓄产品安全检测中心、四川省饲料监察所)[农业农村部饲料及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测试中心(成都)]通过了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和农业农村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授权核查的复查评审,山东省种子管理总站[农业农村部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济南)]、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业农村部全国农作物种子与肥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通过了农业农村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授权核查的复查评审(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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