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政府挂牌督办整改的通知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政府挂牌督办整改的通知

         

摘要

正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意见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06]28号)、《公安部关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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