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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台资企业发展的意见

             

摘要

正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化黔台经贸交流合作,提高我省对外开放水平,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支持台资企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鼓励来黔投资(一)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按照"非禁即准、非限即可"的原则,除法律法规或国家明令禁止外,贵州所有行业向台资企业全面开放。(二)鼓励台商投资我省重点区域和重点产业。鼓励台资企业参与"5个100工程"、贵安新区等建设;鼓励和支持台资企业投资我省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现代旅游业、特色轻工业、电子信息、文化创意等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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