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禁止在黔南自治州石龙水库淹没区及工程建设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知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禁止在黔南自治州石龙水库淹没区及工程建设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知

         

摘要

<正>黔府办函[2017]10号黔南自治州人民政府,都匀市、贵定县人民政府:石龙水库是以城镇供水为主,兼顾发电等综合利用的大型水库,正常蓄水位803米。水库淹没区及工程建设区移民安置涉及都匀市平浪镇、小围寨办事处和贵定县云雾镇。为确保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和损失,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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