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中报

         

摘要

<正> 劳动部最近制订下岗职工再就业新政策,规定: 第一,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发给《下岗待工证》,持证职工,优先享受减免费的就业服务和其他促进再就业的优惠政策。从事社区便民利民服务、市政环境建设中的公益性劳动的,以及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各种临时性劳务和从事家庭手工业等非正规就业形式就业的,免工商注册登记和各种税费。对自谋职业者,再就业服务中心可一次付给安置费和提供一定的资金扶持。第二,凡从事社区服务业、公益事业、区街经营的经济实体,安置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达到60%的,享受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税收减免政策。第三,落实国家和地方为劳服企业制定的税收减免、工商登记、生产经营场地、资金、银行贷款、有偿使用国有资产等扶持政策。第四,劳服企业安置下岗职工,可根据安置人数适当降低营业税、增值税税率。第五,积极创造条件,为下岗职工提供就业岗位,同时做好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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