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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漳州核电项目近岸海域)的批复

     

摘要

闽政文[2018]205号漳州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再次调整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漳州核电项目近岸海域(2017-2020年)的请示》(漳政[2018]3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你市提出的漳州核电项目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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