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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武夷山市2003年度第二批次村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的批复

             

摘要

正 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武夷山市2003年度第二批村镇(工业)建设用地的请示》(武政[2003]综34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为实施武夷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农用地16.8066公顷(耕地)转为建设用地。二、同意征用武夷山市兴田镇仙店村水田16.8066公顷,作为武夷山市2003年度第二批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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