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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清市2005年度第十二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摘要

正 福清市人民政府: 《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福清市2005年度第十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融政综[2005]27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为实施福清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农用地23.6181公顷(其中耕地21.605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二、同意征收福清市城头镇梁厝村集体所有水田4.228公顷、旱地1.9735公顷、其他农用地0.075公顷,山下村集体所有水田4.7271公顷、旱地0.91公顷;海口镇北店村集体所有水田0.5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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