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市仓山区2005年度第三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市仓山区2005年度第三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摘要

正 福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福州市仓山区2005年度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榕政地征[2005]21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为实施仓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农用地4.8866公顷(其中耕地0.393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二、同意征收仓山区城门镇龙江村园地0.3635公顷、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0.9179公顷,前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