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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清流莲花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和扩建泰宁峨嵋峰省级自然保护区的通知

         

摘要

正 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要求建立清流莲花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的请示》(明政文[2004]130号)和《关于泰宁峨嵋峰省级自然保护区扩区和功能区调整的请示》(明政文[2004]7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新建清流莲花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和扩建泰宁峨嵋峰省级自然保护区,现予发布。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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