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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三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划入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

     

摘要

正 省国资委:你委《关于将三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划入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请示》(闽国资办[2007]4号)悉。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将三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划拨给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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