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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确定福州市为第五届全国特奥会举办城市的函

             

摘要

正 省残联、省体育局:你们《关于确定第五届全国特奥会举办城市的请示》(闽残联宣文[2008]49号)悉。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同意确定福州市为第五届全国特奥会举办城市。请你们认真做好运动会的总体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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