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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2005年起加速全面实施市场化集中供热

         

摘要

沈阳市2004年被评为“国家环保模范城”,其中优良天气为301d的主要原因之一是集中供热率达80%。由于同步进行分户供暖,即交费责任者确定(少数困难户由市财政补贴),当年热费和历年陈欠热费收缴率均创历史之最,为2005年起加速全面实施市场化集中供热奠定了坚实基础。沈阳市决定2005年再拆除600座分散锅炉房,三环路以内核心区彻底淘汰所有小于7MW分散燃煤锅炉,相应完成市场化新建、改建、扩建集中供热热源工程(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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