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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管视角下《环境保护税法》的缺陷及完善

         

摘要

cqvip:我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一年多来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通过对税务机关环保税实施情况的调研,发现税务机关在征收环保税的过程中遇到环保税税目设置不全面、计税依据复杂、部门之间协作不畅等困难.这些问题的产生一方面基于核定征收办法、税收减免、税收范围等法律规定的不完善,另一方面也由征管信息管理水平有限以及执法机关相互配合不协调等因素导致.这体现出现行的《环境保护税法》仍存在较大的完善空间.在坚持《环境保护税法》立法目的的前提下,通过与国外发达国家环境保护税立法及其征管情况的对比借鉴,针对其不足之处提出应当完善计税依据与核定征收办法,简化计税流程;通过加强税收共治,开展生态环保与税务部门联合检查等方式方法完善部门之间协作机制;完善税收优惠制度,降低税收减免门槛;扩大环保税的征收范围,将汽车使用、生活垃圾处理等一些其他污染物纳入环保税的征税范围等改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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