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福建市场监督管理》 >本案两次处罚属重复处罚——浅谈对“一事不再罚”的理解

本案两次处罚属重复处罚——浅谈对“一事不再罚”的理解

         

摘要

【案情介绍】2010年3月15日,Y县质监局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开展了"查建材、保建筑"的建材产品专项监督抽查。执法人员对某建材店销售的某批次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简称罗纹钢筋)进行抽样,并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经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结果表明,该批罗纹钢筋的抗拉强度和屈服强度均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GB1499.2-2007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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