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福建金融 》 >加强金融同业拆借市场资金价格管理的构想

加强金融同业拆借市场资金价格管理的构想

             

摘要

一 目前,同业拆借市场的利率实行完全放开,由拆借双方按自愿互利的原则,视市场资金的供求状况自行商定,这对搞活同业拆借市场的积极作用是显而易见,勿庸置疑的。但由于人民银行没有辅之必要的调控措施,随着同业拆借市场跨度的逐步加大,拆借利率出现了大幅度上浮的势头。市场开放之初,拆借利率一般为月息5.7‰,尔后不断上浮。本省由月息5.85‰、6.0‰,上浮到月息7.8‰,比专业银行对工商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高18.18%。据《经济信息报》报道,省外有些地区六月份的拆借利率已上浮到月息7.97‰(温州)、8.25‰(北京)、8.4‰(宁波),比专业银行对工商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分别高20.76%、25%和27.27%。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