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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央行运用“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工作的思考——以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为例

     

摘要

“四种形态”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实践的科学总结,是对管党治党规律的深刻把握,为基层央行强化监督执纪提供了新的实现路径.本文以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为例,对福建省人民银行系统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情况进行剖析,并对照“四种形态”的深刻内涵和工作要求,就基层央行运用“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工作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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