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福建艺术》 >戏曲行当和程式:人物塑造的意象法——戏曲意象论之三

戏曲行当和程式:人物塑造的意象法——戏曲意象论之三

             

摘要

将戏曲行当和程式视作人物塑造的意象法,或者说将行当类同于一种意象与象征,这个灵感来源于古代诗词意象,或者说是将行当程式与戏曲人物塑造的关系比况于诗词意象与诗歌创作的关系而言.也就是说,将程式作意象观,不在于程式指代了某一具体情感这一层面,也就是某种程式象征了某种情感,如焦菊隐先生在他留法求学的博士论文《今日之中国戏剧》这样描述,“我国古代前辈艺人做过艰苦的努力使戏曲具有写实性质,但是社会及经济条件十分困难,迫使他们半途而废.

著录项

  • 来源
    《福建艺术》 |2015年第2期|12-16|共5页
  • 作者

    三叶;

  • 作者单位

    福建省艺术研究院;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