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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新贷款清收企业贷款利息弊多利少

         

摘要

当前,在基层银行信用社存在着这样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就是对企业的贷款利息收不回来,用发放新贷款的办法,清收贷款利息。这种做法不仅加剧了信贷资金供求矛盾,也放纵了企业的依赖性,甚至造成信贷资金的恶性循环,可谓弊多利少,得不偿失。我认为会产生以下几种弊端:一是客观上与国家宏观调控原则相悖。在国家信贷资金紧缺的情况下,应把有限的资金投向经营管理好且经济效益高、产品适销对路、出口创汇和保证人民生活用品及支农产品的生产上、即要把支持重点对准一、二类企业,压缩三、四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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