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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鱼类污水毒性试验的方法问题

         

摘要

长期以来,污水毒性的评价采用“鱼类试验”的实验方法。但是,“鱼类试验”的方法仅能查明能引起鱼类剧烈中毒的浓度,对查明污水对鱼类的慢性毒害作用,这个方法不行。应该同时查明毒物对鱼卵、幼鱼和性未成熟的鱼以及浮游生物和水底生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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