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中国科技论坛 >“十四五”时期中国科技立法理念转化与体系完善——以 《科普法》为例

“十四五”时期中国科技立法理念转化与体系完善——以 《科普法》为例

     

摘要

以法治理念和方法调整科技法律关系是科技立法的核心,科技立法内含科技事务发展性特征和法治安定性追求之间的逻辑张力。中国科技立法属于后发集中型立法模式,带有较强的宣誓性、回应性、引导性和底线把控性历史特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科技立法体系化和法治化成就显著,也存在局部供需失衡和理念单一的问题。“十四五”时期中国科技立法应从体系完善的传统理念转向兼顾体系逻辑和效能提升的综合进路,同时兼顾科技政策开放性和科技立法的科学性与权威性,应以修改《科普法》等科技核心立法为手段,巩固科技法治的正确历史选择、培育科技创新社会意识和科技法治文化基础。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