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森林公安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是情节犯还是抽象危险犯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是情节犯还是抽象危险犯

     

摘要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以下简称《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虎纹蛙2只或者红腹锦鸡1只,是构成行政违法行为还是犯罪,或者说,应该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给予行为人行政处罚,还是应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行为人刑事处罚。

著录项

  • 来源
    《森林公安》|2020年第2期|29-32|共4页
  • 作者

    冯锦华;

  • 作者单位

    山西省森林公安局太行山分局;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 入库时间 2023-07-25 20: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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