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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定四禁止'是云南烧材限额管理的一种好形式——禄丰县烧柴限额管理的启示

         

摘要

"八五"、"九五"期间云南全省烧材限额分别占总限额的55%和56%,而实际烧材还不止这个数字."十五"期间烧材限额占59.1%,因此形势非常严峻,为探索新形势下烧材管理的有效办法,通过对楚雄州禄丰县的调查,认为对烧材实行"四定"和"四禁止"是一个好办法."四定"是"定采伐数量、定采伐地点、定采伐时间、定采伐树种"."四禁止"是"禁止挖树根、禁止砍伐水源林及特殊地带的林木、禁止在公益林带及稀疏林内砍伐林木、禁止砍伐用材林".此外还有相应的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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