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外语与翻译》 >主持人语 全译依“法”立“论”

主持人语 全译依“法”立“论”

         

摘要

翻译二分为全译和变译之后,其实践、教学、学习、批评和研究等就应有所区分和侧重,全译实践、变译实践等成为题中应有之义。长期以来,讨论翻译方法的教材甚多,而对翻译方法进行理性提升和系统思考的论文较少,建构翻译方法论体系的著作则更少;与翻译方法相比,专门探讨全译方法的论著较少,而建构全译方法论体系的论著更少。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