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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渔船入渔韩国专属经济区水域有新规定

     

摘要

2005年起,我国进入韩国专属经济区的作业渔船,禁止使用和携带双重以上刺网和曳刺网,违反者将被韩方处以高额罚款。同时,根据中韩双方达成的协议,2005年韩方准予我国进入其专属经济区捕捞作业渔船数2100艘,渔获配额7.75万吨,分别比2004年减少150艘和0.55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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