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花炮科技与市场 >资阳市新观村火炮厂“3.21”重大事故调查和分析

资阳市新观村火炮厂“3.21”重大事故调查和分析

     

摘要

1、基本情况 1996年3月21日15时30分,资阳市东峰镇新观村火炮厂发生火药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2人轻伤的重大伤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3.78万元。 这家企业系资阳市乡镇企业管理局下属的集体所有制企业,法定代表人陈有祥,1984年2月开始生产土火炮和电光火炮,工商营业执照和生产、贮存、销售许可证等齐全,具备生产火炮的资格。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