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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重构我国地方税体系的基本思路

         

摘要

“营改增”的全面推广,打破了以营业税为主体的地方税系格局.激化了原有地方税体系的矛盾和问题,为我国地方税体系的重构提供了契机。本文以重构地方税体系应满足的三大要求为指南,认为重构我国地方税体系应分三步走:第一步,重新划分增值税的分享比例。作为短期过渡方案:第二步,重新划分中央和地方税权,中期选择“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个人所得税”作为地方税主体税种;第三步,以税制改革为依托,长期培育“房地产税+资源税”作为地方税主体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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