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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定位,提高县级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效率

         

摘要

1、监管目标定位,规划要具体金融监管包括合规性监管和风险性监管两大方面,二者虽有区别,但存在必然联系。因此,对其进行人为划分、研究孰重孰轻,并无实际意义。就县级人行而言,可根据不同监管对象的特点,实事求是,有的放矢,把监管目标定位于全面真实反映金融机构风险状况,严格查处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保证辖区内金融秩序稳定。在此基础上统筹制订辖区总体监管规划,将监管目标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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