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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乐视事件背后的审计底稿问题

     

摘要

2017年5月12日,乐视2016年报遭深交所问询,要求乐视披露是否存在关联交易等问题。乐视公布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度跟踪报告显示,乐视存在内部审计工作底稿部分缺失,将原本用于购买版权的8.81亿元发了工资等问题。根据《中国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的规定:“内部审计人员应将审计程序的执行过程及收集和评价的审计证据,记录于审计底稿。”审计工作底稿是审计项目实施阶段的内部文书之一,是支持审计结论性文件的重要依据,其使用范围,审计署6号令第四十九条作了明确的规定:“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以及对审计结论有重要影响的审计事项,审计人员应当在编制审计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审计工作底稿”。为此,针对乐视财务危机的这一案例,本文重点分析关于乐视内部审计底稿的缺失对于审计工作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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