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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对应收及预付款项管理中的重要性原则运用

         

摘要

重要性原则是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 《财会[2000]25 号《企业会计制度》第一 章,第十一条第十三细目规定:'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的要求,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对资产、负债、损益等有较大影响,并进而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据以作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充分、准确地披露;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至于误导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正确判断的前提下,可适当简化处理'.重要性原则与会计信息成本效益直接相关.坚持重要性原则,就能够使提供会计信息成本的收益大于成本;反之,就会使提供会计信息的成本大于收益.

著录项

  • 来源
    《财讯》 |2017年第34期|116-117|共2页
  • 作者

    顾双华;

  • 作者单位

    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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