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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有负债会计信息披露问题探讨

         

摘要

或有负债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1)或有负债会计信息披露不充分、不规范 目前,企业贷款往往利用企业间的担保向银行借款,如果贷款到期时无法偿还,担保企业就需承担连带责任,形成或有负债.但是,信用担保业务具有很大的隐蔽性,企业被要求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的时间比较长.一般情况下,担保引起的诉讼多发生于被担保单位到期无法偿还债务时,在签定担保协议书及还款期内被担保人尚能履行偿还债务的义务时,企业对外提供担保信息的披露是否充分,几乎取决于企业是否能够自觉按《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有关规定履行披露义务.如果企业蓄意隐瞒对外提供担保的事实,一般很难发现问题是否存在,也很难对问题的严重性作出判断.

著录项

  • 来源
    《财讯》 |2018年第3期|41|共1页
  • 作者

    李文君;

  • 作者单位

    化学工业第三设计院有限公司;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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