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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可携带权的全球实践和中国路径倡议

         

摘要

2021年8月20日正式通过的《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第四十五条规定了“个人信息可携带权”的相关内容,赋予了个人主动流转个人信息的权利,也带来了新的机遇。对此,全球已出现了一些个人信息可携带权的创新尝试,大致可以归纳为“平台主导”和“政府主导”两种典型模式。不过这两种模式各自存在一些局限性,难以实现跨场景跨行业的个人信息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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