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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真社保法

             

摘要

《社会保险法》“三审稿”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取得了一定进展,难能可贵。例如,对国务院授权并另行规定的条款数量降到了最低限度,现在只剩五处,这些地方都是目前最大的制度改革难点,是最难啃的骨头,它们或是部门之间博弈最为激烈的结合部,或是涉及到集团部门既得利益,一时难以突破。比如对社保费的征缴体制、对新农合的管理办法、对公务员和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的参保办法,等等。笔者从两方面再提出一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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