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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股份支付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服告准则的异同

     

摘要

@@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之处,主要表现为两个准则都规定,对支付给雇员的权益工具(如股份或股份期权)应作为费用进行确认,对取得的服务要以相关权益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对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估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对于以现金结算的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交易,应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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