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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管制度的创新

     

摘要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原委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使的行政监管职权予以收回,由财政部有关职能机构行使,注册会计师协会履行行业自律性管理职能。根据新的行业管理体制,财政部门按照《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加强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监督、指导,履行审批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规则、对违法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实施行政处罚等行政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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