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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准确运用“自营出口销售收入”会计科目的体会

         

摘要

从1994年年初以来,我公司在天津口岸出口商品,相当一部分远洋运费是由外轮代理公司以人民币的形式收取的。对于这一客观现实如何准确地运用会计科目?这是摆在会计人员面前的一个现实问题。我们原先考虑因支付人民币,外币没有减少,因此将这部分费用列支在经营费用之中。这样造成了以下几个问题:(1)05表中销售收入不是FOB价,而是CFR价。因外币费用以人民币支付,这样处理成了含外币费用的外销价格。(2)以人民币支付经营费用,有时忽略了冲销已预估外币费用,造成费用已支付而未冲销预估数,使会计核算资料不实,容易形成差错。(3)会计资料前后不一致影响财务分析数据的一致性与可比性。(4)印花税以经营费用发生额计征,无形中多征了一块税额。问题出现以后,我们重新学习了《商品流通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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