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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正确处理破产企业的贷款担保问题

         

摘要

在达到破产条件的企业中,有60%左右的企业由兄弟为其承担贷款担保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规定,在企业破产时,“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从现实看,这样做的后果,势必是一个企业依法破产,同时拽垮一个甚至几个较好的企业,这是值得认真研究的。这是目前实施企业破产的重大障碍之一。为了突破这一障碍,各地都在积极探索可行的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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